“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要想轻松地通过北京房产抵押贷款,我们首先就要明确银行在给我们办理房产的抵押贷款时需要承担哪些风险,对症下药就可以消除银行的顾虑,从而加大我们通过贷款的几率。那么银行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需要承担哪些风险呢?
1. 违约风险
违约的风险包括两种,一种是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支付能力不足是导致被迫违约的原因之一。这种情况是借款的人其实是有还款的意愿的,但是没有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指的是借款的人主动产生了违约行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的人是可以仅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来决定是否要违约的,这是著名权益理论。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的是资金短存长贷使变现变得困难的风险。一般来说,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一条重要原则。如今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所吸纳的储蓄贷款就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却属于长期贷款。
3. 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风险是指在我国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相比于其他产业,房地产业对于经济的周期性会有更高一些的敏感性。
4.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指的是由于利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的资产价值所带来的风险,它是因为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只要利率有所波动,不管是涨还是跌都会增加银行的风险。上涨时,北京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也会随之上调,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借款的人的偿贷压力,借款额度越高,借款的期限就会越长,影响的程度也就越大,从而会使违约的风险大大增加。
以上就是,银行在给借款的人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所需要承担的风险。